浙江鹏隆科技有限公司

公司新闻

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

发布时间: 2022-07-01 点击量: 1241

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


——国家第21个“安全生产月”

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“安全生产月”。按照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,鹏隆公司于6月11日至30日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以“遵守安全生产法,当好第一责任人”为主题的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全面推动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,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,加强依法治安,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提升全员安全素质,为鹏隆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
鹏隆专门下发通知对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进行安排部署,并成立了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领导组,对全公司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,对各部门的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进行指导,监督和服务,活动内容包括“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,安全主题宣讲活动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、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与安全大检查活动、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、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、“事故隐患随手拍”活动、安全竞赛活动、安全文化建设宣传等一系列活动。

鹏隆要求各部门都要认真落实,保障活动经费,统筹安排、整体部署、有序推进。在落实好省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指导委员会、驻地政府及集团公司重点安排的各项活动的同时,要结合各自实际,有针对性地进行活动策划,科学地组织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各项活动。“安全生产月”期间,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,要正面引导、科学发挥微信、手机报、电视、微电影等新媒体作用,加强舆论监督,扩大宣传声势,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。活动期间,各部门要做好各项活动内容的总结、宣传报道工作,各项活动均要留有影像和文字资料,确保本次活动圆满完成,取得预期效果。


  • 浙江鹏隆科技有限公司
  • 浙江鹏隆科技有限公司
  • 浙江鹏隆科技有限公司
    浙江鹏隆科技有限公司
  • 浙江鹏隆科技有限公司